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利津县北宋镇鉴刘村等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期限的批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74项),现予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继承和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东营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东营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东营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74项)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