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纯97-斜71/斜72井、纯97-斜73等11口同台井、利页106HF井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你单位纯97-斜71等13口井、利页106HF井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博兴县庞家镇东高村、吴家村及乔庄镇乔庄村集体土地2.8165公顷,四至范围为:纯97-斜71/斜72井:北至庞家镇东高村土地、东至东高村土地、南至东高村土地、西至东高村土地,面积为0.7000公顷;纯97-斜73/斜74/斜75/斜76/斜77/斜78/斜79/斜80/斜81/斜82/斜83同台井:北至庞家镇吴家村土地、东至吴家村土地、南至吴家村土地、西至吴家村土地,面积为0.9465公顷;利页106HF井:北至乔庄镇乔庄村、东至乔庄村土地、南至乔庄村土地、西至乔庄村土地,面积为1.1700公顷。总面积为2.8165公顷。农用地2.816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2.4807公顷,耕地2.813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35公顷),用于纯97-斜71/斜72井、纯97-斜73等11口同台井、利页106HF井项目建设,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二、本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4年,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8年12月19日,到期不得续期。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占用耕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